世界观速讯丨媒体聚焦 人才奔流 常德滴“叠”个地方不得了
2023-01-10 14:00:07来源:凤凰网湖南
凤凰网湖南讯(文/图 夏骁 通讯员 龚文君)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人才是第一资源。近年来,常德市临澧县不断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深化人才政策落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汇聚人才之力。
2023年伊始,临澧县出台25条“人才新政”,在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等方面推陈出新,为人才搭建起更加坚实的平台和施展才华的空间。一石激起千层浪,25条“人才新政”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温暖着沅澧大地,掀开了临澧县以人才之力进一步谱写建设经济强县的新篇章,同时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媒体聚焦,临澧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廖资水现场解答人才政策
1月6日,17家媒体走进临澧县,共同探究临澧县如何成为人才奔流之地?又通过哪些政策留住人才?
临澧县晟德学校
临澧县晟德学校是一所以九年义务教育为主,幼儿园和特色高中为辅的寄宿制国际化民办学校,其办学理念是“做有生命力的教育”。为培育人才,学校不仅按省一级新建学习高标准配置硬件设施,拥有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多功能报告厅、学生公寓、食堂等15栋楼宇,理、化、生、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通用技术等实验室,还有书法室、合唱室、古筝室、琴房、舞蹈室等,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提供硬件保障。
青年人才公寓
格调优雅、户型通透、窗明几净,媒体一行来到青年人才公寓。“第一期100套公寓已有52名高学历青年人才拎包入住了。除此之外,县医院、县城学校、工业园等处也修建了免费入住的人才公寓。”临澧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龚文君介绍说。
近年来,临澧县大力营造敬才重才的社会环境、识才用人的工作环境、优才留才的生活环境,努力让人才在临澧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
临澧县中医医院
“临澧县中医医院想通过大量设备投入和人才引进为临澧人民解决头部疾患相关疾病,我们一拍即合,这也算是一种缘分。”2021年12月1日,钟云龙欣然接受临澧县中医医院的聘请,担任神经外科主任一职。仅半个多月,临澧县中医医院这家新创建的神经外科25个床位就收治了22位病人。
“这是一件造福百姓的事情,钟云龙主任给医院带来了几十年的学术、水平和经验,这非常难得。有他在,临澧县及周边地区,有头部疾患的患者将会得到更好的治疗。”临澧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黄海山说。
临澧县电商产业园
黄花鱼、原生茶油、再生稻、菌油王、农家腊肉......一系列“临澧味道”农产品摆上货架,线上线下都能买!
临澧素有“洞庭鱼米之乡”的美誉,农产品特色优势明显,为促进青年创业带动就业,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展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临澧县电商产业园还举办了电商直播技能培训班举办电商直播技能培训班,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助力农产品销售。
临澧县第一中学
近年来,临澧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教师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2018年以来,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100多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5名。
高级教师杨述德老师是湖南省临澧县第一中学正高级教师、常德市高中历史学科带头人、湖南省学科命题专家、2022年12月被评为常德市首批高层次人才。从教36年,杨述德一直在一线讲台上课,其中从事高三历史教学近20年。多年来,临澧县第一中学先后培养了双学峰、尹鹏、周洋红、余少玉、刘付波、 苏基云、卢春芳、赵琳、蔡晓英、周玉玲、林杰、吴迪、向杰、蒋雪云、邵秋莹等青年骨干教师。
“这是我的母校啊,二十多年故地重游,看到这么多优秀师资力量的引进,心里除了震撼,更多的还是感动。”有资深媒体人有感而发。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位于临澧县高新区的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吃垃圾吐资源”的闭环型再生资源环保科技企业,从一个小微企业成功迈进废塑料回收加工行业和塑编包装袋制造行业生产能力双居省内行业第一,公司一直秉承着以科技为先导,以创新求发展,以诚信待客户的发展理念。
公司董事长王汝元常常戏称自己为“垃圾大王”,对于人才引进和培养,他给出自己的认知,“我一直觉得,作为管理者,首先要通过不断学习把自己也培养成行业人才,才能聚拢更多的人才推动公司建设,最终实现变废为宝的环保目标。”
黄金西柚产业园
人生中最惬意的事情中,一定有吃一口黄金西柚。冬日的阳光温暖而舒适,此时的停弦渡镇彭家河村处处是景,一望无际的黄金西柚树苗沾染着道水河的柔情与灵气,在暖阳下蓬勃生长。
常德市农科院专家李树举教授介绍黄金西柚
李树举作为农业高科级人才被临澧县科技局引进到彭家河村,3年来,他带领团队在澧水边的荒滩上建成1600多亩黄金西柚产业园。作为技能型人才,3年来,他把技术留在了泥土里,把成果装进了农民的口袋。
目前,产业园入股农户年均分红每亩500至1000元。预计3年后,黄金西柚产量将达1000余吨,村集体可分红37万元以上,农民每亩土地分红最高可达3000元,全村260户农户增收致富。
“筑巢引凤”,更要“固巢留凤”,一天的所见所闻,只不过是临澧县“引才留才用才”的一个简短缩影。下一步,临澧县将继续抓好“第一资源”,不断扩大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推动人才强县建设取得新成效、见到新气象,让各类人才有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让县城变成了人才愿意落户的温馨家园。
相关链接——临澧县大力引进培育高素质人才二十六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实现临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引进一大批忠诚担当、有理想、有本领、讲奉献的高素质人才,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全面贯彻执行省、市系列人才政策,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引进培育高素质教师人才
第一条 全县中小学校(含晟德学校)从县外新引进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荣誉者,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湖南省未来教育家或精英教师培养对象,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能大师,省技术能手,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特级教师的,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6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在临工作满5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全县在编在岗高素质教师人才(在教学一线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是“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上述条件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人的工作和生活补贴。
新引进在任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高级技师(专指技工院校毕业的,与县职中专业匹配的学科指导老师),常德工匠、常德技能大师的,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在临工作满5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第二条 鼓励引进名校校长(主要看高中学校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到我县公办高中学校担任校长,由县教育局先期对接考察后提出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
第三条 支持国家、省、市“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全县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应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 激励教师队伍业务能力不断提升,设立“辛树帜骨干教师奖”。每年选树业务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10名,给予2万元/人奖励,于教师节前后评选公示发放。县教育局出台相关评选表彰办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五条 高素质教师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用人学校具体实施。县教育局经与各用人学校沟通,每年3月底前拿出年度高素质教育人才引进计划,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发布需求信息。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同意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对新引进的高素质教师人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兑现及是否续聘等挂钩。年度考核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参与,考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七条 新引进的高素质教师人才因客观或不可抗拒因素终止合同的,停止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因违约终止合同的,停止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并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学校追回全部已发放的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引进培育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
第八条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从县外新引进名院长(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不含基层卫生系列>,临床工作经验20年以上,管理能力突出,取得行业公认的管理成绩,现任或曾任县级三级及以上医院院长<副院长>10年以上)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县妇幼保健院担任院长职务的,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12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50万元(在临工作满5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学科带头人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不含基层卫生系列>,在省、市本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专业技术精湛,技术能力得到行业公认,二甲医院工作的须具备3年及以上科室主任任职经历),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9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在临工作满5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骨干人才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不含基层卫生系列>,主任医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专业技术精湛,技术能力得到行业公认),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6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在临工作满5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3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特指原国家教育部确定的一本类院校>,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不含基层卫生系列>,引进至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在临工作满5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全县在编在岗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历年年度考核均是“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人的工作和生活补贴。
第九条 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对建设“国医大师工作室”“国家级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每年选树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医生”“优秀护士”各10名,分别给予2万元/人、1万元/人奖励,“优秀医生”奖励于医师节前后评选公示发放,“优秀护士”奖励于护士节前后评选公示发放。县卫健局出台相关评选表彰办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一条 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和用人医院具体实施。县卫健局经与各用人医院沟通,每年3月底前拿出年度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引进计划,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发布需求信息。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同意后按政策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第十二条 对新引进的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兑现及是否续聘等挂钩。年度考核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参与,考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新引进的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因客观或不可抗拒因素终止合同的,停止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因违约终止合同的,停止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并由县卫健局和用人医院追回全部已发放的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三、大力引进培育高素质产业精英人才
第十四条 全县范围内登记注册、缴纳税收的规模以上重点产业企业和县属国有企业从县外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的,分别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30万元、15万元、9万元、6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在临工作满3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工程技术类和自然科学类高级职称人才,分别给予正高职称人才、副高职称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30万元、18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20万元(在临工作满3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分别给予高级技师、技师、经年度认定的其他紧缺型高技能人才(不限制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工作和生活补贴30万元、18万元、9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在临工作满3年且在临澧购房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获得省级一类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名次或省级二类技能比赛一等奖人才的,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9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
新引进高级工的,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6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当年度工作和生活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年发放)。
第十五条 鼓励新引进能对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带来较大经济效益(主要指让我县税收增收达300万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外资500万元美元以上、对外贸易1000万元美元以上)的特殊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补贴。
第十六条 鼓励引进三类“500强”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及湖南100强企业的职业经理人(须有相关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经历)来我县企业任职业经理(应全职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给予不少于30万元/年的工作和生活补贴。
第十七条 高素质产业精英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县工信局、县国资中心、高新区、县人社局和用人企业具体实施。每年3月底前,县工信局经与高新区、全县规模以上重点产业企业沟通,县国资中心经与县属国有企业沟通,拿出年度高素质产业精英人才引进计划,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发布需求信息。县工信局、县国资中心、高新区会同县人社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聘用人员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县人社局、县工信局负责共同下发年度规模以上重点产业企业及急需紧缺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对新引进的高素质产业精英人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兑现及是否续聘等挂钩。年度考核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工信局、县国资中心、县人社局参与,考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新引进的高素质产业精英人才因客观或不可抗拒因素终止合同的,停止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因违约终止合同的,停止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并由县工信局和县国资中心追回全部已发放的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国资中心、县委人才办、高新区、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四、加强创新创业支持
第二十条 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等次认定为A类、B类的,分别按国家级A类20万元、B类10万元,省级A类10万元、B类5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对新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分别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0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创新创业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分别按国家级3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对通过备案在临澧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并开展科研工作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建站补助;对新进站(含既有站)的院士、专家等高层次研究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复审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县属医院新建成省级以上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第二十一条 立足现有人才资源,围绕全县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力激励培育本土人才团队。鼓励支持本土人才团队自主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领军人才项目,对入选的人才团队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鼓励支持本土人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含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对象,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对象,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对象,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对组织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鼓励支持本土人才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选拔和支持项目,对入选的对象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第二十二条 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临澧共建的高水平、永久性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支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企业自主选育培育获国家、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每项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获国家、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每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鼓励农村科技专家服务团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服务,对取得科研成果、经济效益显著,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成效明显的农业基地或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国资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五、大力优化服务保障
第二十三条 科学管理使用临澧县青年人才公寓,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办法,提高利用率。在临澧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符合本文件规定奖励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均可自主申请入住,5年内由用人单位支付租金。在临澧县城规划区内无住房且未入住青年人才公寓的,5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或租赁房屋供其居住(房屋租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单套住房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左右),确保最大限度解决新引进高素质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增强归属感。
第二十四条 在县人社局、高新区两地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面向各类人才提供业务受理、政策咨询、协调对接、专员服务、补贴政策兑现等综合服务。引进高素质人才的随迁配偶,原属在编在岗人员、自愿到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直接考核调入;原属非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县人社局提供相宜工作介绍等服务。随迁适龄子女入园和就读中小学的,优先就近安排到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第二十五条 县财政按照不少于1000万元/年的标准,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人才奖补兑现、高素质人才引进及重大人才项目建设等,不足部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县财政予以足额保障。
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采取集中审批、集中发放的方式进行。高素质教师人才由县教育局负责初审,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由县卫健局负责初审,高素质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报县人社局复审后报送县委人才办;高素质产业精英人才分别由高新区、县城投公司、县常临公司负责初审,并分别报县工信局、县国资中心复审后报送县委人才办;创新创业人才由县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复审后报送县委人才办;县委人才办审核后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集中发放。
新引进的高素质人才服务期内离职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将收回的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
第二十六条 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编制保障。每年调剂安排一定数量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高素质人才引进。
(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住保中心、高新区)
六、附则
本文件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实施,我县现行相关政策继续施行,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5年。本文件适用范围、适用情形等事项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事项,原则上通过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外出台的相关奖励措施(奖励资金自筹),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