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聚看点】用辛苦指数换取清明清安——隆回把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最终端
2023-04-03 11:22:04来源: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纲 通讯员 杨贵新 隆回报道
4月2日,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办事处农综中心郭海鸿早早赶到罗家大岭的坟山集中处巡守,劝阻扫墓者不要烧纸放鞭炮,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最细处、最终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隆回县镇村干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取消双休,全力以赴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全县3061名林长、74名科技员、78名监管员、234名执法人员、1284名护林员每天进行巡林。
干部职工在路口宣传、落实森林防火政策。
3061名林长,天天巡林
为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隆回县要求发挥“一长四员”履职尽责作用,明确责任、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安全、有效处置森林火灾。要强化督导检查。通过多形式的检查督查,查出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巡林是林长的义务和职责,巡林不是简单的到山林中走一走,看一看,而是要通过巡林寻找出林长制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做到问题在巡林路上发现,作风在巡林路上转变,漏洞在巡林路上堵住,短板在巡林路上补齐,工作在巡林路上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通过巡林推进林长制落实落细,确保林长制取得实效。
针对巡林中发现的森林防火扑救力量不足、装备不足等问题,制定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隆回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认真编制每个时节的防火预案,客观科学地落实了指挥、向导、物资、安全、后勤、卫生等预警预案,为森林防火提供科学支撑。建立奖惩机制。县委、县政府设立了森林防火奖励基金,县财政安排专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县林业局安排专项经费对办理火案进行单项奖励;发布隆回县林长《关于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实现森林火灾“半小时救援圈”;做到了“山山有人管、林林有人护”,形成了县级林长、乡镇林长、村级林长多级防火责任体系。今年来,全县3061名林长开展巡林12062次。巡林中发现制止野外用火68次。
1284名护林员,天天巡逻
护林员队伍庞大,遍布全县的村村寨寨,是森林的顺风耳、千里耳,是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是森林的守护神。护林员在巡林中要当好林木资源的守护员,林情上达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案件查处的助理员。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为加强护林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隆回县出台了《隆回县乡村护林员管理与考核办法》,每半个月对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实行三色提醒,连续2次红色提醒的护林员责成乡镇实行解雇。护林员考核结果作为乡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村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以及确定下一轮换届组织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
加强对辖区范围的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监管,坚持对小孩和智障人员实行监护制度,各村监护人员及监护对象登记造册,乡镇街道备案,所有监护人都要同村、组包干人员签订监护合同,确保其不随意进入林区烧荒玩火。全县共帮管特殊人群达1000余人,移送智力异常人员实施教管达300余人。
护林员巡逻。
572个村村响,天天响
在森林防火防护期间,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县572个村、社区、居委会利用村村响,每天不定时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录音。全县每天有1000余个森林防火喇叭在群众耳边响起,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自进入清明森林防火紧要期以来,隆回县共印制下发各种宣传手册30万余份,发送森林防火手机提示短信100万条,发送火险等级短信1000余条,建立(恢复)警示牌98块。与行政公安一起对“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密集的、形式多样的宣传,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隆回县林业局专门制作了2000个“护林防火员”袖标发至全县护林员手中,制作了500个“野外用火巡查”工作牌下发至全县各林业站,制作了300余幅“野外用火巡查车”条幅下发至各乡镇。干部职工和护林员在自己的私家车和摩托车上装上喇叭,车子开到哪,森林防火宣传到哪。
火案巡查 ,警钟天天敲
隆回县为严厉打击、从快从严查处森林火案件,自3月起开展 “火案行动”,从县森林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建立立案、移送、起诉、判决的“一条龙”作业,极大震慑了失火犯罪嫌疑人。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在全县形成管火治火的高压氛围,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开展排查隐患到位。在特别防护期要对辖区内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实行“三个”不放过,见火查不出用火人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见火不打熄不放过。
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但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例和《邵阳市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政机关领导、分管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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